- 我国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立法研究
- 发布时间:2019-04-09 15: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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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的垃圾分类制度的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发展循环经济是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重要纽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要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使资源回收利用、循环使用,把废弃物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从根本上缓解资源供给的压力,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通过节约降耗和培育循环利用产业提高经济效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我国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及其相关立法需要跟得上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化。积极的吸取国外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处理经验,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建设与时俱进的垃圾分类处理制度。避免重复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老路子,政府必须有效控制并逐步减少环境污染,减轻环境负担。
本篇论文提及的垃圾主要指生活垃圾,通过对日益严重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研究,分析我国生活垃圾的现状,比较国内外的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从而找出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完善之,使我国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一.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概述
(一) 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关垃圾分类回收的做法就已经在发达国家开始实行。当时工业革命带来的经济的高速发展给社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而居民的生活垃圾正是其中一项。为了解决垃圾造成的环境问题,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并建立了相关的法律体系。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昔日的垃圾污染转而不见,呈现给这些国家居民的是碧水蓝天。丹麦、德国、美国、日本是有效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减轻环境污染的国家。
自1979年,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文化繁荣,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在这一系列的辉煌成就之下,垃圾的数量也在急速增长。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式各样的垃圾出现在垃圾堆。为了应对这些层出不穷的垃圾种类,减轻垃圾对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压力,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的产生势在必行。
垃圾分类回收是一个综合性的公共问题。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是处理垃圾,减轻垃圾污染环境影响的一项综合性制度。在这个制度中存在两个环节:垃圾分类和垃圾回收再利用。垃圾分类是在源头上对垃圾一某种标准进行划分,区别对待,方便垃圾处理人员对这些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回收再利用是在环保部门指导下,由具体的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分好类别的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
(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立法的紧迫性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70%以上是以堆放或简单的填埋方式处理的,基本上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究其原因,最根本的因素就在于传统的垃圾收集方式——混合收集 。这种传统的垃圾收集方式带来的主要问题有:严重污染城市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等。如果普遍采用垃圾分类的形式,资源不仅得到了回收利用,其中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更是整个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采取法律手段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非常必要的。现阶段,中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相对简单,虽然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2007年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有些部分规定,但都是原则性的描述,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在城市发展、环境建设、资源循环利用逐渐受到重视的今天,建立并完善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律体系迫在眉睫。 - 上一篇:关于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立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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