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快建立区域医疗废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 发布时间:2020-03-14 11:29:31
  •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暂存、及时运输和无害处置,是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战场之一。

    疫情期间特别是疫情初期,医疗废物量陡增给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带来了严峻考验,也暴露出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存在诸多短板,如部分地区集中处置能力不足、应急处置装备储备明显不够、跨区域调度机制缺乏等。

    2月2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生态环境部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中提出,对存在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缺口的地市,可协调本省其他地市或者邻省具有富余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相邻地市建立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也提出“探索建立医疗废物跨区域集中处置的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可见,建立区域医疗废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跨区域医疗废物处置,是本次疫情后推进我国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建立区域医疗废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的必要性

    一是提升突发卫生事件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的必然需求。疫情暴发后,全国调动大量转运车辆、移动式应急处置设施入鄂协助医疗废物处置。

    以武汉为例,经过各地支援和资源调配,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疫情前40吨/天增长到疫情中240吨/天,基本满足全市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但是,疫情初期区域联动工作明显存在“仓促应战、手忙脚乱”现象,尤其在信息共享、资源配置、处置过程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可见,传统以“单个城市”为主体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配置和防控机制,已经无法满足突发情况时期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管理需求。

    因此,建立区域医疗废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在长效协作机制建设、联防防控预警、资源调配和信息共享、协同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合作及应急演练,提前谋划和准备,可提升我国突发卫生事件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共同应对医疗废物跨界污染事件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医疗废物跨区域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污染环境事件频发,原有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机制已很难适应这一新形势,新的跨区域(跨市、省)合作机制又未建立,监管难以形成合力,也给应对医疗废物跨界污染案件的侦办增加了难度。建立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有利于提高跨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有效遏制医疗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事件的发生。

    三是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的基本要求。医疗废物作为危险废物的一个类别,其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简称“三个能力”)也应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之中。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中指出:“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应与发展改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可见,建立区域医疗废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各部门各区域联管联控,是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四是打造超级城市群生态安全格局,构建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医疗废物的产生与地域、人口分布密切相关。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密集地区,其医疗水平较高,产生的医疗废物量也较多,尤其在发生传染病疫情的情况下,区域医疗废物处置及风险防控压力更大,以传统的行政区划进行的处置能力建设和建立的防控机制就会出现诸多问题。

    为此,针对“京津冀”“大湾区”“长三角”“长株潭”“成渝”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医疗废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整合区域的资源、信息和监管力量,不仅可降低医疗废物日常处理处置及管理的环境风险和提高疫情防控时期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效率,也是保障我国超级城市群生态安全和构建良好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