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坪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 发布时间:2018-10-09 15:45:14
  •  一、总则
    1、为认真落实填埋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稳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填埋场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是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 
    3、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如填埋场气体爆炸、重大火灾等)可能对人员造成重大影响的; 
    发生严重的气象灾害,并引起污水外溢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
    发生严重的传染疾病,并可能通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传染。 
    4、各管理站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和职责 
    1、环卫所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由班子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2、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⑴当遇突发事故,积极采取措施,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 
    ⑵及时向上级主管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 
    ⑶检查督促填埋场的日常作业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 
    ⑷加强对填埋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积极开展对应急填埋场重大事故的监测,预警、处置等工作 
    3、监测、预警和报告
    ⑴建立重大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垃圾处置安全形势,加强对垃圾、污水的管理,对垃圾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及时分析掌握传染疾病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过程中可能引起的重大事故,了解气象资料,分析灾害性天气给应急垃圾填埋场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做好防患。 
    ⑵填埋场管理人员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填埋场垃圾处置安全事故的责任报告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人瞒报,迟报和谎报。 
    ⑶事故发生处理流程:填埋场管理人员发现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实行逐级汇报制(发生重大事故可越级上报): 
    4、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⑴突发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①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拨打“110”“120”紧急求救,如有重病员立即送住医院.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②摸排查人员,查清事故源头,划清责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⑵突发气体爆炸、重大火灾应急预案 
    ①成立应急小分队,保护好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②发现火警,启用灭火器及灭火装置,如遇火势蔓延,立即拨打“119”。 
    ③尽可能做好自救,控制事态的蔓延。 
    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应服从上级部门的指挥 
    ①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垃圾清运和处置制度。 
    ②对布控区域的生活垃圾处置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垃圾必须密封后进入填埋场,进入填埋场后实行消杀和消毒,防止病菌的漫延。 
    ⑷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 
    遇强台风及强暴雨,雪等自然灾害时
    ①及早预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②对污水调节池实行每小时一次的巡查,保持水位低于2米以下,组织人员实行三班制或者四班制污水抽取。 
    ③一旦雨量过大,有污水外溢现象,对外溢区域筑临时护堤,启用抽水泵将污水打入库区。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单位的利益为重,无条件地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报告等工作,如有拖延,推诿作玩忽职守处理,对突发事件,全体干部职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第一时间负责制。 
    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