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实施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
- 发布时间:2019-03-15 16:44:14
- 1环境卫生设施实施情况
1.1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建设
《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中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形成了处理能力足够、布局合理、处理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格局,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2004年以来,宁波城区已投入5.8亿元建成了2个卫生填埋场和1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处理能力1900t/d。
1.2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
公厕规划得到较好实施,2a间共新建公厕36座。随着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加快,2004年以来,规划区范围新建垃圾中转站10座。
1.3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
北仑区已配套建设1座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站,主要处理、处置石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同时对中心城内的部分其它工业企业的固体废物进行处置。该处置站位于北仑区郭巨镇长浦村,占地12.8hm2。近期规模3.8万t/a,远期规模7.0万t/a。目前1期已投入使用。
1.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放场建设
目前北仑区和镇海区利用已停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厂,三江片则没有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地。
2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的调整与新建规划实施难度大。虽然《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已经批准实施,但中心区域的个别垃圾中转站拆迁调整规划无法实现,如江东区百丈垃圾中转站,由于该地块涉及七塔寺扩建,对用地功能布局做初步分析后,发现有较多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经多方案比较后取消原规划选址,对庆丰垃圾中转站进行扩建。
(2)城市建成区快速向外扩展,但环卫设施未能配套建设,如海曙望春、徐家漕地块,江北谢家地块没有垃圾中转站。
(3)由于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与环保标准的日益提高,环卫设施的建设用地标准需严格按照规范实施。由于没有必要的绿化防护距离,部分建成的中转站正常使用受到影响,甚至停用,前者如海曙区南雅站,后者如江东区福明站。
(4)建筑垃圾收集仍处于无序状态,水上垃圾站建设滞后。2006年市区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1660万t,其中渣土1540万t,泥浆90万t,装潢垃圾30万t。渣土部分用于绿化回填和土地利用回填,大量的被运往郊外或闲置地块任意堆放、填埋。规划水上垃圾中转站由于原布局实施困难均未实施,建设滞后。
(5)环卫设施规划需进一步调整深化,特别是老三区垃圾中转站的布局需调整优化、公厕的布点需定位。部分区域公厕利用率不高,而部分区域出现不足的情况。
3对策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相应对策,为下一步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提供一定的依据。
(1)结合最新编制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适当予以调整。
作为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主要是对各类环卫设施进行定性、定位,并指导下一层面的规划,对垃圾中转站和公厕规划主要为原则性的指标确定,经过近几年来的实施,发现其在操作层面上存在一定难度,因此规划应结合最新编制的下一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适当予以调整,真正保证环卫设施的建设落实。特别是中心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要从长远角度出发,高标准、高起点布局和合理选址,为环卫设施体系的完善奠定基础,如公共厕所、水上垃圾中转站等小型环卫设施应根据设置原则在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进一步落实。近期建设可通过在大型住宅区配套设置小型垃圾中转站点,解决目前个别环卫设施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2)在新建城区,加强《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中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加大环卫设施建设执行和监管力度,特别是要确保开发区域的环卫设施配套建设,解决环卫设施选址难、征用难、建设难的问题。
(3)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减少环卫设施在布局方面的限制。
由于城市建设的加快,中心城个别地段垃圾中转站选址很困难,因此建议在下一步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调整中通过参照国内外环卫中转站设置标准,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将服务半径取偏大值,解决环卫设施选址难、布局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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